第(1/3)页 “哒!” “哒!” “哒!” 在立坚,黑人种族总喜欢穿着后鞋跟皮靴,据说是祖宗一代被奴隶久了,好不容易翻身做主人,就想试试曾经那些统治阶级穿皮鞋到底什么滋味。 以至于,在某个时期,穿皮鞋走路踩出踢踏声成了他们种族的一种潮流,甚至还为此开辟出了一种新的舞种。 杰尔,是一名天生的基因战士。 从出生那天起,他的血脉天赋便一览无余,对鲜血有着天生的渴望。 只是! 由于出生地带过于偏远,落后,他的天赋一直被埋没,直到偶然一次误食了猪血,他的基因……就此觉醒。 后面他发现,只要自己喝血,体内就会多一股汹涌澎湃的力量。 可在当时的时代,他这种行为,会被当成一个异类,于是乎,他只能拼命的隐藏自己。 然而,事情总有被发现的一刻。 他喜欢喝血的习惯,终究是被告发了,曾经亲近的伙伴各个疏远,看着他像一头怪物。 他心爱的女孩站在人群最深处朝他丢来了一枚臭鸡蛋。 生下他的母亲为了在族群活下去,拿着皮鞭抽了他几百下,把他皮肉打开花,扔进了乱葬坟。 那一天,杰尔在乱葬坟喝了许多刚死的尸体残留的鲜血,他的基因……彻底爆发。 第二天,他原先所在的族群遭遇了一场不明血洗,一个村庄三百多号黑人人口被屠戮。 第三天,立坚首都派了相关组织进行调查。 第四天,杰尔被抓住,紧接着送到了一处神秘的营地,在那里,他终于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同类! 那里的人,都喜欢喝血。 那里的人,拥有着与他同样的基因天赋。 那里的人,甚至都不在意他的肤色。 那里,被称为贵族的聚集地! 而他,也从原来的底层人,成为了——真正的贵族。 走到沪城骨科专院内,杰尔的目光始终都是居高临下的,他打从心底里瞧不起华夏这群凡人。 就连凯森那个家伙他也不放在眼里。 如果不是那位伟大的安德鲁大人要他们把名单上的资商安然无恙的送到安斯利族,他才不会跟着凯森来到这破华夏。 想着,耽误几天时间来华夏玩一玩,也不会影响安德鲁大人的计划,他就勉为其难的和凯森走了这一趟。 没想到啊,这小子居然还真有些令自己心神向往的东西。 想到他手机里拍到的“鲸血”,杰尔便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虎鲸之血,这可是好东西,获取难度极大,喝下去,说不定能帮助我一举进入战将巅峰的境界。” 第(1/3)页